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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霖健康教育促进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

第一条 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 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更不得利用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邮件、论坛、留言本以及其它交互性栏目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三条 中心网络管理员一旦发现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内容中包含有害信息或链接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删除或取消。

第四条 中心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必须及时删除,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交予公安部门查处。

第五条 任何要上传文件至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服务器的人员必须先对要上传文件进行病毒检测,确保没有病毒感染后方可上传。

第六条、任何使用中心系统网络的人员若发现有害信息的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

第七条、中心网络管理员必须遵循制度,做好网络维护工作。

第八条 中心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更新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内容,各部门应努力配合网络管理员做好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更新工作,提供详细的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更新资料。

第九条、定期安排计算机网络使用人员参加计算机网络安全教育,加强其计算机网络安全概念。

第十条、定期安排网络管理员参加关于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培训,提高其网络管理能力。


北京利霖健康教育促进中心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