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霖健康教育促进中心(简称为中心)法人登记证书是证明中心社会身份与开展业务资质的唯一法律文书,也是对外合作的诚信凭证,具有公认的法律效力。为了加强法人登记证书的使用管理,保证中心安全和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证书的保管:
证书包括:法人登记证书、开户许可证。二、证书的使用:
(一)使用范围及标识:
1.日常事务性办公需要法人证书,如联系业务、各种证照年检等。
2.签订各类合同、协议等需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作为附件。
3.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行文需要中心法人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
4.其它事由需要使用法人登记证书的。
5.任何用途使用证书复印件,都需注明“用途并加盖中心公章”。
(二)使用手续:
北京利霖健康教育促进中心
2019年5月23日